
為加強營商競爭力及減輕公司稅務負擔,特首林鄭月娥首份施政報告提出兩項稅務措施,寬減幅度較其競選政綱中提出的更大,在利得稅兩級制方面,企業首HK$200萬利潤的利得稅率,將由政綱所建議的10%進一步降至8.25%,即目前利得稅率的一半;首HK$200萬以上利潤的,則繼續按照標準稅率16.5%評稅。
以公司賺HK$400萬為例子:
以往公司交稅HK$66萬元 (HK$400萬 x 16.5%)
若實施後公司交稅HK$49.5萬元 (HK$200萬 x 8.25% + HK$200萬 x 16.5%)
因此,開公司慳稅近HK$16.5萬,若實施後開公司做生意有望慳番筆!
政府指出,按上個財政年度利得稅收入HK$1,390億推算,整體庫房每年將少收HK$58億稅額,佔總利得稅收入4%,佔整體財政收入僅1%。政府又補充,上年度有10.4萬間公司要繳交利得稅,當中約八成利潤不足200萬元。但為免個別大公司濫用寬減政策,多開公司以重複享受低稅率,大企業只可提名旗下一間子公司。因此,集團多開公司以減稅就不行了。至於如非集團經營、以私人名義多開公司來避稅,有可能成為漏洞,由於措施細節尚未公布,故未知會否作出修補。
此外,有限合夥或獨資公司(即開無限公司),均按個人所得稅標準稅率15%減半,即徵收7.5%稅項,涉及3萬家公司。
政府爭取上述方案在2018年落實,預計最快可在2018/19財政年度實施,因此,現在開公司做生意於下年就能享有此減稅優惠。
富信董事指出今次的稅制改革非常進取,亦相信香港的稅制或會以愈趨優惠的方向走,以增加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中小企面對工資高及租金昂貴等難題,減稅能補貼這方面的成本。另外,香港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在減稅後將引入更多外國企業在香港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