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來一則新聞提到本港不少上市公司由於主營業務在內地,因此在香港只租用虛擬辦公室服務以作公司註冊地址,關於這樣是否有問題,我們不作過多評論,今回我們討論的是開香港有限公司的註冊地址。
首先我們先了解在香港開公司是否需要擁有辦公室?事實上在香港開公司不一定需要擁有自己的辦公室,但必需要一個香港的註冊地址,而且必須位於香港。其實香港的住宅地址同樣可作為開公司的註冊地址,但由於該地址將為公司註冊處公開的資料,因此大部份没有辦公室的東主則使用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的註冊地址服務。當然,富信亦提供這項服務予開公司的客戶,好處是客戶不需花費額外的經費以租用辦公室。當你填報公司的註冊地址後,將來所有政府信件均會寄往這個註冊地址。
另外,其實公司註冊地址與公司的營業地址是可以不同的,當開公司的時候,《公司條例》並沒有規定公司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營業地址的資料。若公司更改了營業地址,而註冊地址則維持不變。公司應直接通知商業登記署有關營業地址的更改。
最後提提大家,《公司條例》規定,任何人故意向公司註冊處作出虛假陳述(包括公司地址)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該處發言人表示,有關條例亦規定,若公司地址有任何更改,須於十四天內通知該處,否則最高刑罰可處罰款一萬元。
若要使用註冊地址服務,可隨時致電富信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