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 之 股東變更篇】 (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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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開公司專家, 每日為不少的創業者或企業家開公司, 而其中不少香港公司在註冊成立後,由於各種原因需要進行股份買賣或稱為股東變更。這應如何處理? 上回講到, 變更股東的基本程式及打印花稅需提交文件及資料, 今回就為您詳細介紹股份轉讓辦理所需交納的印花稅。

根據香港印花稅條例的規定, 出讓人及受讓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香港公司的股票買賣時, 需要就轉讓的股份分別及共同負擔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金額按代價款額或價值計算, 以高者為准。印花稅是代價款額或價值的0.2%, 通常出讓人及受讓人各佔0.1%。另加每份文書HK$5。此處所述代價款額指買賣雙方就轉讓該等股份的協議代價金額, 而價值則指轉讓股份之市值或所轉讓股份應佔公司資產淨值之金額。

如果轉讓代價遠低於所轉讓股份所佔公司資資產淨值金額, 則印花稅資計算基礎為所股份所佔公司資產淨值資金額或印花稅署長認為合理之金額。

而根據印花稅條例的規定, 於辦理香港股份轉讓,完成該項買賣的主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負責股份轉讓文書加蓋印花之事宜。具體就股份轉讓, 需要加蓋印花之文書包括:
– 股份轉讓協議 (如有)
– 轉讓文書 (Instrument of Transfer)
– 買賣摘要 (Bought and Sold Note)

我們建議股東變更的行為認交由專業人仕代為處理, 以免程序中出錯,若有問題, 請隨時與我們富信的專業團隊聯絡。作為開公司專家, 已為無數的創業人仕及企業家成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