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公司 vs 成立無限公司】 (2017年12月更新版)

In: 富信教室, 開公司

富信教室的第二篇文章“開有限公司 vs 開無限公司”已與大家分享開有限公司及開無限公司的分別,今次的更新版新增了法規要求、永續性及老闆薪金的稅務規劃部富信份,希望加強大家對成立有限公司及成立無限公司的理解。

獨資公司
(成立無限公司)
普通合夥公司
(成立無限公司)
成立有限公司
法律上地位 只可以東主私人名義擁有資產及簽訂合同,並無獨立法律地位 只可以合夥人名義共同擁有資產及簽訂合同,並無獨立法律地位 公司可以擁有資產並簽訂合同,屬於法人組織,有獨立之法律地位
債務之責任 需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若公司結束營運時資不抵債,東主必須用其私人財產償還公司之債 除有限合夥人外,其餘股東均需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若公司結束營運時資不抵債,東主必須用其私人財產償還公司之債務 所有股東對公司之債務負擔以其出資額為限,若公司結束營運時資不抵債,只需將公司清盤,不牽涉個人財產
股東之人數 1人
(沒有限制任何國籍)
2至20人
(沒有限制任何國籍)
1至50人
(沒有限制任何國籍)
董事之人數 不適用 不適用 最少1名自然人
(沒有限制任何國籍,甚至可以是另外一家法人公司)
公司秘書 不適用 不適用 1名 (必須是香港居民),如果該股東也是董事,而且是公司唯一的董事,那麼該股東就不可以同時兼任公司秘書一職
註冊地址 必須位於香港 必須位於香港 必須位於香港
年結稅務 不需要作審計,政府徵收大約純利之15% 的利得稅,私人開支不得扣除 與獨資公司相同 根據公司法,每年規定由獨立會計師作出審計,並向稅局提交其審計報告,政府徵收大約純利之16.5% 的利得稅,可扣除公司所有正常開支
註冊登記手續 開業後一個月須向商業登記處申辦商業登記證,費用為HK$2,250;往後每年均要更新及繳付上述費用 由合夥人之間的合夥協議構成,不一定協議,但多數合夥經營均有書面章程。其他與獨資公司相同 開業前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得到批准後必須於一個月內向商業登記處申辦商業登記證
後繼手續 註冊後每年必須:
1) 更新商業登記
2) 申報稅務
與獨資公司相同 註冊後每年必須:
1) 更新商業登記
2) 提交周年申報表
3) 聘請獨立會計師審計財務報表
4) 申報稅務
撤銷註冊 向商業登記處提出書面申請 向商業登記處提出書面申請 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然後再向公司註冊處提出書面申請
法規要求 商業登記條例 商業登記條例及合夥條例 商業登記條例及合夥條例
永續性 若東主離開公司或身故,公司不能繼續營運,即告解散 若某一合夥人離開公司或身故,公司不能繼續營運,即告解散 即使某一股東離開公司或身故,公司仍可繼續營運
老闆薪金的稅務規劃 稅務上,東主及其配偶之薪金屬私人開支,不得扣除,但他們可以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以享有免稅額 稅務上,合夥人及其配偶之薪金屬私人開支,不得扣除,但他們可以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以享有免稅額 稅務上,若股東或董事為公司的日常營運提供服務,其薪金屬公司營運開支,可以扣除。同時,該股東或董事就其個人薪金收入繳納薪俸稅時,可享有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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