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之 周年申報表的罰款及逾期交付的後果

In: 富信教室, 開公司

在早前的富信教室的文章提過開公司時的費用及開公司後每年費用
,公司應該每年向公司註冊處遞交周年申報表,費用HK$105 ,逾期就會產生罰款。罰款情況如下:

如周年申報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的42日內 HK$105
如周年申報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42日,但不超過3個月 HK$870
如周年申報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 HK$1,740
如周年申報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 HK$2,610
如周年申報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9個月 HK$3,480

此外,未有或逾期交付周年申報表的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各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處以失責罰款。根據《公司條例》第662條規定,每次失責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50,000元。如持續失責,則可被處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港幣1,000元。

若長時間欠款甚至會收到法院的傳票,控告公司未有按照《公司條例》,公司須委派獲正式授權的代表出庭應訊。如法院向某人發出傳票,但該人在沒有合理解釋的情況下不出庭聆訊,會被視作藐視法庭,並處以相應的懲罰。如公司有理由未能在聆訊日期出庭,應盡早聯絡法院另作安排。如公司缺席聆訊,主控官會在有必要時,採取適當步驟繼續進行檢控程序。

由於公司註冊處並不會按時來信提醒公司遞交周年申報表,因此委任專業公司為公司秘書是更好的選擇。若於富信成立公司,首年公司秘書服務是免費的,以後每年則只是HK$1,500。我們會替你把申報周年申報表的事情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