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報稅攻略】 – 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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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的富信教室分享的保險經紀報稅攻略 – 上篇之後,我們收到很多保險經紀致電查詢,表明其是自僱人仕,到底甚麼費用可以扣稅。

因此希望用較多的篇幅分享扣稅方面的事情。

根據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 33 號(修訂本),雖然每個保險經紀的情況及經營方式明顯會影響扣稅資格,但以下項目一般均會獲准扣除:

  • 支付予分代理人及駁腳經紀的佣金
  • 僱員薪金
  • 僱員福利
  • 分代理人的獎金
  • 禮物及紀念品
  • 酬酢開支

而以下費用則不可以扣稅

  • 家庭或私人開支,包括往返住所與營業地點的交通開支
  • 資本性質的任何開支或資本的任何虧損或撤回
  • 並非為產生應課稅利潤而佔用或使用的處所或部分處所的租金或有關開支
  • 支付予獨資代理人或其配偶,或合夥業務的合夥人或其配偶的任何報酬、資本利息或貸款利息。

因此最重要的扣稅精神是能証明其費用支出是為產生課稅利潤而產生的,我們通常建議各保險經紀每天抽3分鐘就每項開支收據簡單整理,列明日期、地點、款待人仕的姓名及關係、業務交易及結果。這樣1年下去報稅的時候就不用四處尋找單據,另外我們通常都遇到保險經紀忘記了費用支出的性質。

另外根據,《稅務條例》第 51C 條規定每名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英文或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以便該業務的應評稅利潤能易於確定。業務紀錄須保留最少 7 年。如 未有保存訂明的紀錄,最高可被罰款100,000 元。

假如過去多年來,你用自己或道聽途說的方法報稅順利過關,並不代表明年你可以過到關,原則上稅務局要求所有人仕保留7年的稅務紀錄,即表示今年抽不中你詳細檢查,也不能代表可以安心。建議大家找到一個專業的稅務代表,幫你處理正規的報稅方法,這樣才可以令你安枕無憂。富信,除了是開公司專家,我們亦是報稅專家,團隊包括執業會計師,並擁有超過15年以上處理稅務申報的經驗,馬上與我們聯繫。